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泰國勞工部已設立運營中心並將祭出配套以緩解失業壓力,與減輕疫情對僱員和僱主的影響。
勞工部常務祕書兼社保委員會主席Sutthisukosol透露,周二(10日)舉行的社保委員會會議上,委員會原則上已批准以下條例,根據第33條和第39條降低僱主和保險公司的社保繳費費率,第33條僱主和僱員按薪資的5%繳納,調降為按薪資的4%,第39條自願納保的保險人的保費則從目前每月432泰銖降為336泰銖。
從3月份開始至今年8月,上述措施擬實施6個月。社保辦公室祕書長兼社保委員會委員Tosotkrit Wongwiman表示,「根據《社會保障法》第46之1條,在災難影響經濟狀況的情況下,經內閣批准和勞工部通知可降低社保費率。為防止緊急災難影響到當前經濟,以及緩解疫情下勞資方經濟壓力,目前正加快審批及通告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