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女嫁中國男控訴 不能生遭虐、再嫁公公(圖片來源:freepik)

泰女嫁中國男控訴 不能生遭虐、再嫁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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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泰國報導】與中國男性結婚的「泰國新娘」近日控訴,因不能生育被虐待3年、甚至再嫁給自己的公公。但泰當局表示,由於成婚屬自願,其不僅非屬「人口販運罪」的受害者,「合約結婚」的條款也可能觸犯中泰兩地法律。

泰女收10萬泰銖嫁中國男 未能懷孕被毆打

烏隆他尼府31歲女子Nuch控訴,與其他3人遭拐騙與中國男子結婚生子,Nuch在中國受虐3年,求助無門。泰國反人口販運部門(ATPD)警方表示,由於其行為屬自願,因此不能算是人口販運案件。

Nuch表示,她們在「媒人」勸說下,各以10萬泰銖的金額與中國男子成婚,條件是半年內必須懷孕。然而,其中有受害者在孩子出生後,留在當地做傭人,甚至嫁給自己的公公。

Nuch的遭遇也不遑多讓,她對媒體表示,相親不到3天後即與一名32歲湖北男性成婚,並搬到該地;事實上她在成婚前就告訴媒人自己不能生育,卻仍舊完婚,結婚後被關在屋子裡,因未能懷孕遭丈夫和婆婆毆打。

「合約婚姻」不適用人口販運罪

這樣的日子過了3年後,才在母親幫助下,與其他受害者一起逃出。ATPD副指揮官蘇拉彭(Pol Col Surapong Chatsut)表示,受害人必須「被脅迫」,才能成為定義下人口販運的受害者,根據2008年法律,此類犯罪行為包括賣淫、製作和傳播色情內容、奴役、強迫乞食或勞動等。 

中國取消一胎化 泰籍新娘風險高

此外,Nuch收了10萬泰銖,因此也不適用該法;但ATPD已派員至烏隆他尼,調查其他類似的婚姻騙局。蘇拉彭表示,自中國取消一胎化政策後,越來越多中國男性尋找外籍新娘。

移民局官員強調,因「婚姻安排」來泰的中國男性,應依照移民法,抵達後24小時內通報當局。其呼籲,泰國女性若與中國男性合約成婚並移居當地,可能遭受不當對待,合約內的條款也恐會觸法。

泰國成中國非法活動基地 中同意分享資料庫

與此同時,移民局也在阻止中國人以泰國為基地從事非法活動,近日中泰在雲南舉行打擊跨境犯罪會議,以制定預防措施,中國當局同意與國際分享獲逮捕令的犯罪嫌疑人資料庫,據信這些嫌疑人可能正逃往泰國。

核稿:陳韋如

封面僅為示意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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