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泰國報導】泰國示威無畏疫情頻上街頭集結,上(7)月兩名記者在示威現場採訪時遭橡膠子彈擊中,反建制派的媒體、人權律師本月9日要求民事法院禁止警方使用橡膠子彈、催淚瓦斯及高壓水砲,稱警方行為已對採訪媒體構成威脅,但昨(10日)遭到民事法院駁回,法院強調在緊急狀態下,警方使用橡膠子彈控制情勢有其必要性,不過法院也指示警方執法時要更加謹慎。
根據《泰國公共電視台》報導,被橡膠子彈擊中的兩名記者表示,警方使用橡膠子彈、催淚瓦斯及高壓水砲鎮壓示威者,已經違反《公共集會法》,他們希望能獲得法院的緊急保護令,也希望法院能保護新聞言論自由,不要讓警方的武力鎮壓威脅到新聞媒體工作。
不過法院昨(10日)裁定,《公共集會法》不適用於現有狀況,因此警方有權履行職責,選擇以最合適方式維持秩序,包括使用橡膠子彈。
法院並表示,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曾刻意攻擊媒體工作者。不過若真有其事,媒體工作者可以根據《刑法》尋求司法救助,不需要緊急保護令。於是同天(10日)的另一場「法政與遊行聯合陣線」的示威,警方又發射了橡膠子彈嚇阻,暴力趨離示威群眾。
封面示意圖來源:Thai Enqui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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