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泰國列危險傳染病(圖片來源sanook)

泰國將新冠肺炎列法定傳染病 違者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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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升溫,連環爆出確診案例,並在今日 (1日) 泰國國衛生部發布首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泰國將新冠肺炎列為法定傳染病,瞞報者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如發現疑似病例,必須立即向衛生主管機關如實上報,如有隱瞞,將處以罰款2萬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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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國媒體報導,泰國副總理兼衛生部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nvirakul)已經簽署通過將新冠肺炎列為法定傳染病議案,並於3月1日生效。按照2015年所頒布的傳染病防治法,違法者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與50萬泰銖罰金。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4條第1款規定,對於疑似或確診病例須接收檢驗並進行隔離,違反者最高處2萬泰銖罰款。第35條規定,緊急情況下,須關閉各場所或停工,違反者最高處1年監禁與10萬泰銖罰金。

報導: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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