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泰国 VisionThai】向来争议不断的泰国酒类销售规范,再度迎来重大变革。随着新版《酒类管制法修正案(佛历2568年)》(Alcohol Control Act (No. 2), BE 2568) 正式生效,虽然延长了酒类合法贩售时段至每日11时至午夜12时,但也新增了「禁止向醉酒者贩售酒类」条款。若店家明知顾客已有醉意仍继续销售,日后若发生意外或损害,业者将被追究与肇事者共同赔偿的法律责任。(延伸阅读:泰国取消50年「午后禁酒令」)
这项修法被视为泰国政府在放宽酒精贩售限制的同时,强化社会责任与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也让酒品业者的经营风险与责任意识同步提升。
根据新法第29条,凡是向醉酒者贩售酒类而导致他人财物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受害者可依法直接向店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该条款与现行「禁止向未满20岁者销售酒类」的规定并行,进一步收紧酒精销售行为的法律边界。
泰国精酿啤酒贸易协会(Craft Beer Trade Association (Thailand))于12月18日召开说明会,说明修法重点并向业者提出合规指引。协会指出,新规不仅是法律课题,更关乎产业形象,因此建议各业者落实以下四项措施以降低风险:
- 店内安装监视录影,作为日后可能争议的证据。
- 强化员工教育,学习如何辨识醉酒状态与适当拒售。
- 张贴明显告示,提醒顾客注意新规定及理性饮酒。
- 鼓励顾客饮酒后改搭公共运输或使用叫车服务,避免醉驾。
业界普遍认为,新法一方面有助于建立安全、理性的饮酒文化,但也对酒类销售业者提出更高要求。泰国政府则期望透过此修法,在推动观光与餐饮业发展,兼顾公共安全与社会责任。
核稿:陈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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