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泰国第19届最低工资标准委员会决议将2018年全国各府的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的300-310泰铢(日均305.44泰铢)调升至308-330泰铢(日均315.97泰铢),于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今年各府的日最低工资标准将根据地区差异而进行差别化调升,分为7个程度(去年分为4个程度),部分原因为计算日最低工资的新公式增加了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国内生产总值(GDP)及泰国各府生产总值(GPP)等变动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330泰铢)的府治均位于东部经济走廊(EEC),与政府致力吸引更多具技术含量的劳动力迁到东部经济走廊工作的政策相一致。 与此同时,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308泰铢)的府治仍属于不太受投资者青睐的府治。 尽管调升幅度不算高,但与劳工生活费相符的新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而可为当地劳工创造就业机会。
至于对企业和产业部门的影响,开泰研究中心评估,2018年平均上涨2.6%的日最低工资标准将直接导致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和产业的成本上升约0.4%。 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大部分属于依赖非技术劳动力(Unskilled labor)的服务业,主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包括批发零售业、建筑业、餐馆和住宿业、纺织服装业、家具业和农业。 与此同时,原来就已支付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或主要依赖半熟练劳动力(Semi-skilled labors)的其他企业,可能受到间接影响,因必须提高半熟练劳动力的工资, 以在劳动力市场更为紧缩之际保持半熟练劳动力和非技术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距,将导致整体成本增长0.3%。 此外,在选择使用技术和机械取代人工方面较为有限且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企业,将比其他企业受到更大的影响。 不过,如果政府部门能为厂商提供救助措施以将工资费用的1.5倍用于抵扣应税收入的话,将有利于减轻厂商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增长的部分成本。
至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随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增加的非技术劳动力和半熟练劳动力工资将有利于减轻劳工的部分生活费,使家庭消费随购买力增强而进一步增加,进而给国内生产总值带来正面影响。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将加重厂商的生产和服务成本中的劳动力成本部分。 上述因素加上其他生产成本的增长,或促使厂商将成本负担转嫁到商品和服务价格上。 开泰研究中心预计,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的情况相比,上述因素将导致2018年消费者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约0.06%(2018年的通货膨胀率预测已考虑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国内生产成本以及消费者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将对国内生产总值带来压力。 不过,劳工收入增长将部分支持国内生产总值出现增长,加上政府部门对国内商品如卫生纸、洗衣粉、肥皂、鸡蛋等所采取的价格监控措施,将导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泰国整体经济的影响有限。 开泰研究中心预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不会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造成重大影响,即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上调的情况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可能略微下降0.02%, 开泰研究中心因此将2018年泰国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率预测分别保持在4.0%和1.1%不变。
来源:开泰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