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泰国 Vision Thai】曼谷市政府(Bangkok Metropolitan Administration, BMA)近日公布了全新的街头小贩管理规定,严格限制街头贩售活动的区域,并对小贩资格设下门槛。新规要求小贩必须是泰国公民,且年收入不得超过30万泰铢。
这些新规定符合现有的公共空间管理政策。此前,市政厅曾宣布只有「贫困的泰国人」才能成为街头小贩,并且禁止雇用外籍移工。
根据新规定,申请人必须是泰国公民,并且至少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才能获得为期一年的小贩许可:持有国家福利卡、参与”安居工程”(Baan Mankong)购房计划、或接受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部(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Security)的福利援助。
从第二年开始,小贩必须证明其年收入不超过30万泰铢,并以所得税申报为依据。对于从未申报过税款的小贩(预计佔大多数),将给予一年的宽限期。超过30万泰铢收入门槛的小贩将失去在街头经营摊位的权利。不过,贾卡潘表示,BMA将每年审查这一门槛,考虑经济状况、通货膨胀和贫困线等因素。
各区办事处将负责批准小贩资格,优先考虑已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的申请人。在需求超过可用空间的地区,将通过抽籤系统选择小贩。
BMA还将每一到两年审查一次指定的贩售区域的适宜性,考虑其对街道布局和交通流量的影响,以确保行人有足够的安全通行空间。具体规定包括:摊位不得阻碍公共区域如公车站、天桥或公共设施入口;必须确保行人有1.5到2公尺宽的通行空间;每个摊位面积限制在1坪内;摊位必须紧靠路面一侧,但为安全起见必须距离道路至少50公分;每10个摊位之间必须有至少3公尺的空间作为紧急出口。
曼谷市长查猜(Chadchart Sittipunt)此前表示,BMA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将小贩迁移到指定区域来减少街头小贩的数量,类似新加坡的小贩中心(hawker centres)模式,以提供更乾淨、更有组织的经营空间。过去两年,约有1万名小贩被从曼谷街头移除,建立小贩中心的努力仍在进行中。
这项新政策不仅将重塑曼谷的街头风貌,也可能对城市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福利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它反映了曼谷市政府在平衡城市发展、公共空间管理和低收入群体权益保护之间所做的努力。
核稿:陈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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