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世界日报」于2016年4月20日在A2版「泰京新闻」刊登一则标题为「毕察任人唯亲? 巴育袒护:一切合法、无关姓氏」之报导,明确反映出泰国人民的「姓氏」具有独特识别性,即具有血缘关系的宗亲才可冠有同一个家族的「姓氏」。 事实上,早期暹罗王朝时代的泰民族、台湾日据时代前的原住民族、蒙古国(昔称「外蒙古」)附庸于苏联社会主义时期及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等等,都如同史记「匈奴列传」第一章介绍之命名风俗:「其俗有名不讳、无姓」。 究其因系此等民族自古并无部族与种姓阶级制度,所以系谱的血脉区隔不甚具意义。 但深究现今泰族、华族与蒙族所认知的「姓氏」与「名字」,其概念已与中国古代完全不同。
中国古代的「姓」、「氏」、「名」与「字」之内涵,各自有别,所谓的「姓」是代表家族血脉缘起,因此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具有共同的「姓」,最古老的中国古姓,例如:「姬」、「姒」、「姜」、「 姚」等,至多数十来个,因古代属母系社会,所以「姓」多半具有女字边。
当同一位祖先,亦即具有同一个「姓」的后代子孙人数不断增加后,自然会有一部分族人迁移到别的地区去建立自己的聚落,所以为了在同「姓」之下区别彼此,有的族人就以地名为「氏」,有的则以官衔为「氏」,逐渐形成在同一个「 姓」下标识出不同「氏」的情形,因此「氏」是会变动、会分裂及会增加的,所谓「氏」的概念也逐渐脱离血缘链接而趋向地缘关系。
古代中国有教养的男子都另取有「字」,因为在古礼制度规范下,只有尊长可直呼晚辈的「名」,平辈间则互称对方的「字」,而晚辈若称呼长辈的「字」将被视为无礼,而仅能尊称长辈的「号」,此外,亦将君主、尊长的本名,另称为「 讳」,不得冒犯,也不可使用相同的文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故有所谓「避讳」之说。 而有趣的是,「字号」一词在泰语发音为“Jee Hor“(借用潮州语「字号」发音)已转注为具有识别意涵的「品牌/商标」之意。(感謝讀者 小余 提供資料修正 2019.02.03)
现代华人社会对于「姓」、「氏」、「名」与「字」的概念及意涵,早已随着时代演变成为以地缘关系的「氏」取代血缘关系的「姓」,以平辈称呼的「字」取代长辈称呼的「名」,因此若以此种概念界定现代泰国人取用「 姓」之意涵,则可视为仍保有家族血缘链接的传承关系,因为依据泰国政府规定,不同的家族是不得取用同一个「姓」来登记身分办理证件。
泰国「拉玛六世」瓦吉拉伍德(Vajiravudh,1910-1925年)国王受英式牛津教育,思想观念趋向西化开明,由于自古泰民族「有名无姓」之命名习惯,容易造成家族传承三代后,祖父(母)很难藉由「 姓氏」来确认孙子(女)之直系家族血缘关系及判断堂(表)兄弟姐妹之旁系宗亲关系,极易造成近亲血缘混乱危机。 泰王拉玛六世认为「有名无姓」的命名习俗不太文明,而于公元1913年颁布敕令要求臣民自定义「姓氏」,然而此项新规定在当时民间却引起很大困扰,所以泰王甚至亲自赐姓予上百个家族,以配合该项政策实施。
此外,瓦吉拉伍德国王为了方便外国人对其王朝之称呼,简化了暹罗历朝祖先沿袭的冗长称谓,律定出「却克里王朝」的统一尊号「拉玛“Rama “」(意为「 至高之神」),再辅以数字区分各代国王递让序位,但同时也保留各代国王之个别尊称,例如:五世皇「朱拉隆功“Churalonggorn“」(意为「头顶冠饰」)、六世皇「瓦吉拉伍德“Vajiravudh“」(意为「 雷霆闪电」)及九世皇「普密蓬“Phummiphon“」(意为「土地力量」)。
泰国政府于公元1962年公告实施「姓名条例」,明文规定泰国人民使用「姓名」、「称谓」及命名等规则。 泰国人民称呼或介绍对方时,不像华人惯以对方的「姓氏」来尊称为某先生/女士/小姐,而多半是以「名字」相称,但常会在「名字」前冠上先生/女士/小姐的通用尊称字「昆“Khun“」来表示尊敬,但若对方声望辈份或社经地位崇高, 则会冠称「探“Tan“」(意为「阁下」)字来表达敬意。
泰国皇室头衔称谓另有一套五层阶级制度,例如:皇子(女)称谓为“Jao Fa“(即「王子/公主」)、皇孙(女)为“Pra Ong Jao“、皇曾孙(女)为“Mom Chao“、皇玄孙(女)为“Mom Rachawong“、 皇来孙(女)为“Mom Luang“。 这些皇室称谓不得历代世袭,仅能逐代递降传承,亦即“Mom Rachawong“的子(女)只能称为“Mom Luang“,而“Mom Luang“之子(女)就不得再冠上皇室称谓。 因此,在英文报章杂志读到某些泰人名前加上M.C.、M.R.或M.L.等字母,即是皇室成员称谓的泰语发音之英文简写。
另举一例,目前常在中文报导或书刊中,将1932年发动立宪革命推翻君主专制的泰国前总理尊称为「銮披汶‧颂堪」(Phibunsongkhram,1897-1964年),事实上,「銮披汶‧颂堪」的本名叫「贝‧ 奇达桑卡」(祖父是吴姓华人),因于1928年蒙获泰王赐予爵名为「銮披汶‧颂堪」,此后即视该爵名为「姓名」,而其中「銮“Luang “」一字即为皇室称谓。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泰国华人与华侨总数约占泰国总人口数12%(约700万人),另在泰国东部与南部地区属于外侨身份之华侨亦有30万人。 这些华人/华侨大多聚居在曼谷、清迈及合艾等大中型城市,其中首都京畿地区最为集中。 泰国华人/华侨以来自中国广东潮州及福建漳泉地区为多,其中粤籍潮州人占逾60%(约450万人),且绝大多数居住在泰国中部及曼谷地区。 这些华人/华侨在20世纪初获泰国政府允许归化泰籍时,依据当时瓦吉拉伍德国王敕颁之「连名带姓」登记政策,必须以「姓“Namsakun“」+「名“Chue“」登录个资申请入籍。
有趣的是,华人之命名方式本具备「姓氏」,因此登录时不会产生任何困扰,并有多数华人巧妙地保留了原有的「汉姓」,例如:将「汉姓」以泰文字意并入泰姓内,以「马」姓华人为例,有自取泰式姓为“Asawaheam“或“ Sinlapaacha“,其中“Asawa“及“acha“之泰文字意即为「马」,又如「黄」姓华人,有改姓为“Lueangamornlert“,其中“Lueang“即为泰文「黄色」之意。 另外,亦有将「汉姓」以潮汕语发音拼写入泰姓,例如:「陈」姓之泰姓拼写为“Tantrakun“(Tan为「陈」之潮汕语发音,trakun为泰语「家族」之意),「林」姓则拼写为“Limtrakun“或“ Limsuphansakun“(Lim为「林」之潮汕语发音,sakun为泰语「姓氏」之意)及「黄」姓拼写为“Uengpagorn“(Ueng为「黄」之潮州语发音,pagorn为泰语「太阳」之意)或“ Wongkusonkij“(Wong为「黄」之汕头语发音,kusonkij为泰语「善事」之意);再者,有华人姓氏音译以泰语发音,加以“Sae“(潮州语「姓」之发音)来登记姓氏,例如:Sae-Yang(姓「杨」)、 Sae-Cheng(姓「郑」)、Sae-Ju(姓「朱」)、Sae-Chua(姓「蔡」)、Sae-Khoo(姓「古」)、Sae-Li(姓「李」)及Sae-Yee(姓「禹」)等,此类华人姓氏则不受取用同一个「姓氏」之限制。
若采用纯泰式姓氏,则因受不同家族不得取用同一姓氏的规定,许多泰人(尤其是华裔泰人)会巧妙运用泰语特有的不发音符号“6“,将之加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子音字母上,形成装饰字尾,变成「同音异字」的姓氏。 1987年泰国政府修订姓名条例,明确规定「姓氏」最长只能使用10个子音字母,「名字」至多只能运用5个元音音节,惟蒙获泰王予赐姓名者不在其限。
无独有偶的是,虽然蒙古于社会主义时期形成以「父名」(蒙古人称为”surname”)+「本人名”given name”」之识别方式来登记身分,但亦无法从个人出身证明、身分证明等文件上所载之「姓」+「 名」来明断血缘关系,因此蒙古政府为使国民确认家族关系及实施祖谱记载等目的,1997年蒙古总理M. Enkhsaikhan发布第17号「关于祖谱记载规定」命令,强制规定所有蒙古人民须使用「氏族名」(蒙古语发音为“ovog“)及所有家庭须记载祖谱,但由于自成吉思汗帝国建立至前期社会主义时代,蒙古族均无使用「 氏族名」之记录与习惯,造成多数家族早已遗忘所属「氏族」,故当时政府明令可自创「氏族名」,或以长辈记忆为凭,或以家族所居之地名、山名、河名,或惯用之名字或知名头衔等方式来创造Ovog以登录于新式身分证上, 但有超过六成以上的家庭均自诩为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后代,而以「博尔济锦“Borjigon “」来申登。
由于蒙古政府仓促实施登载「氏族名」的行政命令,造成蒙古人民分别于各地户政机关申领换发新式身分证,再加上申请新证件时,不需检附「氏族名」之相关证明,仅由个人意愿自行填表办理,故造成许多父母与子女所登录之「 氏族」有别之趣闻,此点倒与台湾日据时代,政府强迫原住民使用「汉姓」登载于国民身分证之政策雷同,导致有些家庭成员所登录之姓氏出现不同之怪异现象。
台湾现行的姓名条例没有字数规定,但户政软件系统的登录字段限制「姓」+「名」总字数最长为15个字。 经调查全台湾姓名字数最长者为13个字,最短者仅有1个字(有「姓」无「名」),目前台湾男女最常取用的名字,男性是「家豪」(有14,000人),女性为「淑芬」(有32,000人)。 另外,经统计台湾全国现有1,510个「姓」,「陈」姓(占11%约有253万人)及「林」姓(占8%约有184万人)明列十大姓氏之前两名,其他大姓依序为「黄」、「张」、「李」、「王」、「吴」、「刘」、「蔡」及「杨」等共计1, 234万余人。
泰国与蒙古两个民族的取名逻辑与汉民族明显不同。 依据「蒙古秘史」及「年代记汇集」记载,成吉思汗之名「铁木真」是其父也速该和宿敌「塔塔儿部」作战,俘虏该部首领「铁木真兀格」及「 辖里不花」等人时,也速该之元配诃额伦正妊娠,于是将新生儿命以宿敌首领之名,以纪念此次战役之胜利,此种命名逻辑恐与华人观念截然不同。 另外,有趣的是,在泰国及台湾信奉伊斯兰教的华人多数姓「马」,究其因与成吉思汗的大蒙古帝国有关,因为当时帝国辖下的伊儿汗国及中国元朝,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的男姓,均以「穆罕默德“Muhammad“」为本名,然而「 穆」字的蒙古语发音近似「马“Mur“」,于是「马」渐转注成为信奉伊斯兰教华人的共同姓氏。
暹罗与蒙古两大民族多依照民族习惯、心理意志、宗教信仰及生活环境等素材为子孙后代命名,丰富多彩,颇具特色。 经调查蒙古男性的名字常有:1.历史名人或民族英雄之名;2.长辈期望和祝福寄托之意;3.猛禽走兽之名;4.贵重金属之名;5.贤能干才之名;6.防御装备之名等。 女性的名字则常以:1.日月星辰之名;2.花草树木之名;3.珠宝玉石等来命名。 另外,随着蒙民信仰藏传佛教(喇嘛教)之普及,取名用字也渐受藏名影响,有些人名是采一半蒙名一半藏名的方式组合而成,更有多数人是纯用藏语发音来取名。
泰国人民的取名逻辑及偏好亦深受上座部(小乘)佛教的影响,姓名用字常夹带梵语之发音、词汇及意义,故有些人名则同样采取一半梵文一半泰文的方式组成姓名, 据统计泰国男性名常带有:1.哲学智能之意;2.吉祥好运之意;3.金钱财富之意;4.战争胜利之意;5.男子气魄之意;6.繁荣昌盛之意等。 女性名则常带有:1.花卉水果之名;2.珍稀宝石之名;3.高贵美丽之名;4.祝福期望之名等。
值得注意的是,泰族人民无论男女自幼均取有「小名」昵称的习俗(此点类似古代中国人取用「乳名」的意义),目的为简化冗长的本名发音或增加亲昵感。 男性小名常使用「黄」、「绿」、「红」等颜色名,「狮」、「虎」、「象」等猛兽名或「鼓」、「筝」、「琴」等乐器名;而女性则常唤以「橘」、「瓜」、「菜」等蔬果名,「虾」、「蟹」、「鱼」等渔产名或「鸟」、「鸭」、「凤」等禽鸟名。 同时,亦有不分男女性别,采用「数字」或「大小」作为「小名」之例,其目的是代表个人出生排序及身形样貌等特征。
姓名除了具有标识个人身分的功能外,更深具追本溯源及宗亲血缘的链接关系,是一种跨世代的历史传承,也是一种跨文化的精神表征。 现今多数泰国人民在西化风潮及外来移民的影响下,对于「姓名」的取用已与华人类似,会参照泰式「姓名学」逻辑,审酌考虑所用字母、字数,并配合生辰、生肖等运势,采取趋吉避凶、招财纳福的原则命名,使得原本「 有名无姓」的传统风俗,因跨文化传播的扩溢效果而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