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性騷擾入刑 男歌手留言「想共度一夜」成首案(來源:網路合圖)

泰國性騷擾入刑 男歌手留言「想共度一夜」成首案

看見泰國編輯團隊

【看見泰國 VisionThai】泰國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第30號)佛曆2568年》正式將「性騷擾」明文入刑,並首度將言語及網路留言等具性暗示的行為納入規範。新法生效不久,泰國知名男歌手Dome Pakorn Lam因在社群平台對政治人物素達拉(Sudara Jeyunanpan)的女兒Jinny發表性暗示評論,遭當事人家屬提起訴訟。這起案件被視為新法的指標性案例,凸顯泰國透過刑法正面回應性騷擾與數位性暴力問題的決心。

前進黨推動修法 首度明確定義性騷擾

這項修法由前進黨(Move Forward Party)國會議員Pukkamon Nunarnan(ภคมน ลิซ่า หนุนอนันต์)推動,核心亮點是首次在法律中明確引入「性騷擾」定義,使相關犯罪的認定更加全面、符合時代現實。(延伸看:泰國前進黨化身「人民黨」

在過去的法律框架下,性犯罪案件往往需有實際身體接觸才能構成「猥褻罪」。新法突破了這項限制,明確指出:只要行為具性暗示特徵,並使他人感到困擾、羞恥、厭惡或恐懼,即可構成性騷擾。

這些行為不僅包括言語、手勢、聲音或跟蹤騷擾,也涵蓋數位行為,例如在社交媒體、即時通訊或其他線上平台留下不當性暗示訊息。這意味著泰國的法律保護範圍已延伸至虛擬世界,真正對「數位性暴力」進行全面規範。

依據新規,性騷擾者可被判處最高一年監禁或不超過20,000泰銖罰金,若為累犯,刑罰將更嚴厲。這反映出泰國法律在現實與數位空間中,皆已建立起全方位的保護框架。

泰國男歌手不當留言引爆輿論

新法施行後不久,演藝圈爭議事件讓此法再次成為焦點。泰國男歌手Dome Pakorn Lam近期在個人社交平台,對政治人物素達拉·傑育那攀的女兒Jinny發表具性騷擾意味的評論。

他在一則由商務人士Virawat Dew發布的照片下留言,表示「看到這張照片,想與她共度一夜」等字眼,立即遭網民譴責。事件曝光後,過往他在電視劇評論區發表的其他不當留言也被翻出。

男歌手留言「想共度一夜」成首案 。(來源:MGR online)
男歌手留言「想共度一夜」成首案 。(來源:MGR online)
Jinny 本人也發文為自己辯護,說很難過因為她只是來幫母親,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提請大家,感謝各位給他鼓勵。(來源:IG jinnieyy )
Jinny 本人也發文為自己辯護,說很難過因為她只是來幫母親,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提請大家,感謝各位給他鼓勵。(來源:IG jinnieyy )

受害人Jinny隨後親自發文表示難過,強調自己只是在為母親助選,未料遭此羞辱,並感謝社會大眾的鼓勵與支持。素達拉則在社交媒體上堅定回應,表示即使目前身體狀況不佳,也將竭力捍衛女兒的尊嚴,並正式對Dome提起訴訟。

素達拉·傑育那攀發文通過社交媒體保護女兒說雖然目前身體狀況沒那麼好,可必須保護女兒(來源:FB Sudarat)
素達拉·傑育那攀發文通過社交媒體保護女兒說雖然目前身體狀況沒那麼好,可必須保護女兒(來源:FB Sudarat)

事件也引發外界對Dome妻子處境的關注,認為此舉不僅冒犯受害者,也讓妻子連帶遭受輿論壓力。

從個案到警醒 推動尊重文化

此案讓「性騷擾」議題在泰國社會掀起廣泛討論。許多人認為,這部新法的出台與執行,正是為了讓更多受害者敢於發聲、敢於尋求法律保護。它不僅代表對加害者的懲罰,更是推動整個社會朝向相互尊重與性別平權的文化轉變。

新法能否有效遏止網路性騷擾、改變長期以來對女性不尊重的言論文化,將是泰國社會持續關注的焦點。

核稿:陳韋如

封面僅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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