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泰國報導】泰國今(2023)年5月修改指紋採集規定,原因是無論最後有無定罪,只要被採集指紋者都留有案底,導致找工作受到影響。根據泰媒報導,警方正在加緊處理為符合新規者清除紀錄,受影響人數達1300萬。
泰國法政大學教授普林亞(Prinya Thaewanarumitkul)表示,舊有規定使嫌疑人就算最後指控被撤銷、甚至死亡,仍然留「犯罪記錄」;為了將名字刪除,必須證明是錯誤逮捕或死亡。
經法院、檢察機構與警察部門討論發現,列名行為主要涉及警方。在泰國每年有超過80萬起刑事案件、涉及1300萬人,亦即每6名泰國人中,就有1人此前曾被歸類為有犯罪記錄。
條例修訂後,有三類人得以受益,首先是被指控犯罪者,但尚未在法庭立案或仍在審理中,除非因調查所需或申請擔任政府、王室宮務處雇員等,其背景不應被揭露。
其二是遭判處1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等待判決者或僅罰款拘留非刑事犯罪,包括過失犯罪者在內,除調查需要或法律要求外,背景不應揭露;第三,所謂犯罪記錄適用於遭判1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且立即生效者,但過失犯罪者除外。
泰國國家警察局副局長蘇拉切(Surachate Hakparn)表示,新規生效後1個月,已有逾1000萬人的犯罪記錄被刪除,約60萬人收到通知,目前還有370萬條紀錄待處理。
受影響的民眾也可主動聯繫全國警察局;另一方面,警方刻正創建網站,讓民眾可以查詢自己的犯罪記錄,預計7月底建立完成。
核稿:陳韋如
封面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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