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姓名藏玄機

看見泰國編輯團隊

泰國「世界日報」於2016年4月20日在A2版「泰京新聞」刊登一則標題為「畢察任人唯親?巴育袒護:一切合法、無關姓氏」之報導,明確反映出泰國人民的「姓氏」具有獨特識別性,即具有血緣關係的宗親才可冠有同一個家族的「姓氏」。事實上,早期暹羅王朝時代的泰民族、臺灣日據時代前的原住民族、蒙古國(昔稱「外蒙古」)附庸於蘇聯社會主義時期及中國古代北方遊牧民族等等,都如同史記「匈奴列傳」第一章介紹之命名風俗:「其俗有名不諱、無姓」。究其因係此等民族自古並無部族與種姓階級制度,所以系譜的血脈區隔不甚具意義。但深究現今泰族、華族與蒙族所認知的「姓氏」與「名字」,其概念已與中國古代完全不同。

中國古代的「姓」、「氏」、「名」與「字」之內涵,各自有別,所謂的「姓」是代表家族血脈緣起,因此有共同祖先的一群人,具有共同的「姓」,最古老的中國古姓,例如:「姬」、「姒」、「姜」、「姚」等,至多數十來個,因古代屬母系社會,所以「姓」多半具有女字邊。

當同一位祖先,亦即具有同一個「姓」的後代子孫人數不斷增加後,自然會有一部分族人遷移到別的地區去建立自己的聚落,所以為了在同「姓」之下區別彼此,有的族人就以地名為「氏」,有的則以官銜為「氏」,逐漸形成在同一個「姓」下標識出不同「氏」的情形,因此「氏」是會變動、會分裂及會增加的,所謂「氏」的概念也逐漸脫離血緣連結而趨向地緣關係。

古代中國有教養的男子都另取有「字」,因為在古禮制度規範下,只有尊長可直呼晚輩的「名」,平輩間則互稱對方的「字」,而晚輩若稱呼長輩的「字」將被視為無禮,而僅能尊稱長輩的「號」,此外,亦將君主、尊長的本名,另稱為「諱」,不得冒犯,也不可使用相同的文字,否則可能觸犯「大不敬」之罪,故有所謂「避諱」之說。而有趣的是,「字號」一詞在泰語發音為“Jee Hor“(借用潮州語「字號」發音)已轉注為具有識別意涵的「品牌/商標」之意。(感謝讀者 小余 提供資料修正 2019.02.03)

現代華人社會對於「姓」、「氏」、「名」與「字」的概念及意涵,早已隨著時代演變成為以地緣關係的「氏」取代血緣關係的「姓」,以平輩稱呼的「字」取代長輩稱呼的「名」,因此若以此種概念界定現代泰國人取用「姓」之意涵,則可視為仍保有家族血緣連結的傳承關係,因為依據泰國政府規定,不同的家族是不得取用同一個「姓」來登記身分辦理證件。

泰國「拉瑪六世」瓦吉拉伍德(Vajiravudh,1910-1925年)國王受英式牛津教育,思想觀念趨向西化開明,由於自古泰民族「有名無姓」之命名習慣,容易造成家族傳承三代後,祖父(母)很難藉由「姓氏」來確認孫子(女)之直系家族血緣關係及判斷堂(表)兄弟姐妹之旁系宗親關係,極易造成近親血緣混亂危機。泰王拉瑪六世認為「有名無姓」的命名習俗不太文明,而於西元1913年頒布敕令要求臣民自訂「姓氏」,然而此項新規定在當時民間卻引起很大困擾,所以泰王甚至親自賜姓予上百個家族,以配合該項政策實施。

此外,瓦吉拉伍德國王為了方便外國人對其王朝之稱呼,簡化了暹羅歷朝祖先沿襲的冗長稱謂,律定出「卻克里王朝」的統一尊號「拉瑪“Rama “」(意為「至高之神」),再輔以數字區分各代國王遞讓序位,但同時也保留各代國王之個別尊稱,例如:五世皇「朱拉隆功“Churalonggorn“」(意為「頭頂冠飾」)、六世皇「瓦吉拉伍德“Vajiravudh“」(意為「雷霆閃電」)及九世皇「普密蓬“Phummiphon“」(意為「土地力量」)。

泰國政府於西元1962年公告實施「姓名條例」,明文規定泰國人民使用「姓名」、「稱謂」及命名等規則。泰國人民稱呼或介紹對方時,不像華人慣以對方的「姓氏」來尊稱為某先生/女士/小姐,而多半是以「名字」相稱,但常會在「名字」前冠上先生/女士/小姐的通用尊稱字「昆“Khun“」來表示尊敬,但若對方聲望輩份或社經地位崇高,則會冠稱「探“Tan“」(意為「閣下」)字來表達敬意。

泰國皇室頭銜稱謂另有一套五層階級制度,例如:皇子(女)稱謂為“Jao Fa“(即「王子/公主」)、皇孫(女)為“Pra Ong Jao“、皇曾孫(女)為“Mom Chao“、皇玄孫(女)為“Mom Rachawong“、皇來孫(女)為“Mom Luang“。這些皇室稱謂不得歷代世襲,僅能逐代遞降傳承,亦即“Mom Rachawong“的子(女)只能稱為“Mom Luang“,而“Mom Luang“之子(女)就不得再冠上皇室稱謂。因此,在英文報章雜誌讀到某些泰人名前加上M.C.、M.R.或M.L.等字母,即是皇室成員稱謂的泰語發音之英文簡寫。

另舉一例,目前常在中文報導或書刊中,將1932年發動立憲革命推翻君主專制的泰國前總理尊稱為「鑾披汶‧頌堪」(Phibunsongkhram,1897-1964年),事實上,「鑾披汶‧頌堪」的本名叫「貝‧奇達桑卡」(祖父是吳姓華人),因於1928年蒙獲泰王賜予爵名為「鑾披汶‧頌堪」,此後即視該爵名為「姓名」,而其中「鑾“Luang “」一字即為皇室稱謂。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泰國華人與華僑總數約占泰國總人口數12%(約700萬人),另在泰國東部與南部地區屬於外僑身份之華僑亦有30萬人。這些華人/華僑大多聚居在曼谷、清邁及合艾等大中型城市,其中首都京畿地區最為集中。泰國華人/華僑以來自中國廣東潮州及福建漳泉地區為多,其中粵籍潮州人占逾60%(約450萬人),且絕大多數居住在泰國中部及曼谷地區。這些華人/華僑在20世紀初獲泰國政府允許歸化泰籍時,依據當時瓦吉拉伍德國王敕頒之「連名帶姓」登記政策,必須以「姓“Namsakun“」+「名“Chue“」登錄個資申請入籍。

有趣的是,華人之命名方式本具備「姓氏」,因此登錄時不會產生任何困擾,並有多數華人巧妙地保留了原有的「漢姓」,例如:將「漢姓」以泰文字意併入泰姓內,以「馬」姓華人為例,有自取泰式姓為“Asawaheam“或“Sinlapaacha“,其中“Asawa“及“acha“之泰文字意即為「馬」,又如「黃」姓華人,有改姓為“Lueangamornlert“,其中“Lueang“即為泰文「黃色」之意。另外,亦有將「漢姓」以潮汕語發音拼寫入泰姓,例如:「陳」姓之泰姓拼寫為“Tantrakun“(Tan為「陳」之潮汕語發音,trakun為泰語「家族」之意),「林」姓則拼寫為“Limtrakun“或“Limsuphansakun“(Lim為「林」之潮汕語發音,sakun為泰語「姓氏」之意)及「黃」姓拼寫為“Uengpagorn“(Ueng為「黃」之潮州語發音,pagorn為泰語「太陽」之意)或“Wongkusonkij“(Wong為「黃」之汕頭語發音,kusonkij為泰語「善事」之意);再者,有華人姓氏音譯以泰語發音,加以“Sae“(潮州語「姓」之發音)來登記姓氏,例如:Sae-Yang(姓「楊」)、Sae-Cheng(姓「鄭」)、Sae-Ju(姓「朱」)、Sae-Chua(姓「蔡」)、Sae-Khoo(姓「古」)、Sae-Li(姓「李」)及Sae-Yee(姓「禹」)等,此類華人姓氏則不受取用同一個「姓氏」之限制。

若採用純泰式姓氏,則因受不同家族不得取用同一姓氏的規定,許多泰人(尤其是華裔泰人)會巧妙運用泰語特有的不發音符號“6“,將之加在任何一個或多個子音字母上,形成裝飾字尾,變成「同音異字」的姓氏。1987年泰國政府修訂姓名條例,明確規定「姓氏」最長只能使用10個子音字母,「名字」至多只能運用5個母音音節,惟蒙獲泰王予賜姓名者不在其限。

無獨有偶的是,雖然蒙古於社會主義時期形成以「父名」(蒙古人稱為”surname”)+「本人名”given name”」之識別方式來登記身分,但亦無法從個人出身證明、身分證明等文件上所載之「姓」+「名」來明斷血緣關係,因此蒙古政府為使國民確認家族關係及實施祖譜記載等目的,1997年蒙古總理M. Enkhsaikhan發布第17號「關於祖譜記載規定」命令,強制規定所有蒙古人民須使用「氏族名」(蒙古語發音為“ovog“)及所有家庭須記載祖譜,但由於自成吉思汗帝國建立至前期社會主義時代,蒙古族均無使用「氏族名」之記錄與習慣,造成多數家族早已遺忘所屬「氏族」,故當時政府明令可自創「氏族名」,或以長輩記憶為憑,或以家族所居之地名、山名、河名,或慣用之名字或知名頭銜等方式來創造Ovog以登錄於新式身分證上,但有超過六成以上的家庭均自詡為成吉思汗「黃金家族」的後代,而以「博爾濟錦“Borjigon “」來申登。

由於蒙古政府倉促實施登載「氏族名」的行政命令,造成蒙古人民分別於各地戶政機關申領換發新式身分證,再加上申請新證件時,不需檢附「氏族名」之相關證明,僅由個人意願自行填表辦理,故造成許多父母與子女所登錄之「氏族」有別之趣聞,此點倒與臺灣日據時代,政府強迫原住民使用「漢姓」登載於國民身分證之政策雷同,導致有些家庭成員所登錄之姓氏出現不同之怪異現象。

臺灣現行的姓名條例沒有字數規定,但戶政軟體系統的登錄欄位限制「姓」+「名」總字數最長為15個字。經調查全臺灣姓名字數最長者為13個字,最短者僅有1個字(有「姓」無「名」),目前臺灣男女最常取用的名字,男性是「家豪」(有14,000人),女性為「淑芬」(有32,000人)。另外,經統計臺灣全國現有1,510個「姓」,「陳」姓(占11%約有253萬人)及「林」姓(占8%約有184萬人)明列十大姓氏之前兩名,其他大姓依序為「黃」、「張」、「李」、「王」、「吳」、「劉」、「蔡」及「楊」等共計1,234萬餘人。

泰國與蒙古兩個民族的取名邏輯與漢民族明顯不同。依據「蒙古秘史」及「年代記彙集」記載,成吉思汗之名「鐵木真」是其父也速該和宿敵「塔塔兒部」作戰,俘虜該部首領「鐵木真兀格」及「轄里不花」等人時,也速該之元配訶額倫正妊娠,於是將新生兒命以宿敵首領之名,以紀念此次戰役之勝利,此種命名邏輯恐與華人觀念截然不同。另外,有趣的是,在泰國及臺灣信奉伊斯蘭教的華人多數姓「馬」,究其因與成吉思汗的大蒙古帝國有關,因為當時帝國轄下的伊兒汗國及中國元朝,絕大多數信奉伊斯蘭教的男姓,均以「穆罕默德“Muhammad“」為本名,然而「穆」字的蒙古語發音近似「馬“Mur“」,於是「馬」漸轉注成為信奉伊斯蘭教華人的共同姓氏。

暹羅與蒙古兩大民族多依照民族習慣、心理意志、宗教信仰及生活環境等素材為子孫後代命名,豐富多彩,頗具特色。經調查蒙古男性的名字常有:1.歷史名人或民族英雄之名;2.長輩期望和祝福寄託之意;3.猛禽走獸之名;4.貴重金屬之名;5.賢能幹才之名;6.防禦裝備之名等。女性的名字則常以:1.日月星辰之名;2.花草樹木之名;3.珠寶玉石等來命名。另外,隨著蒙民信仰藏傳佛教(喇嘛教)之普及,取名用字也漸受藏名影響,有些人名是採一半蒙名一半藏名的方式組合而成,更有多數人是純用藏語發音來取名。

泰國人民的取名邏輯及偏好亦深受上座部(小乘)佛教的影響,姓名用字常夾帶梵語之發音、詞彙及意義,故有些人名則同樣採取一半梵文一半泰文的方式組成姓名,據統計泰國男性名常帶有:1.哲學智慧之意;2.吉祥好運之意;3.金錢財富之意;4.戰爭勝利之意;5.男子氣魄之意;6.繁榮昌盛之意等。女性名則常帶有:1.花卉水果之名;2.珍稀寶石之名;3.高貴美麗之名;4.祝福期望之名等。

值得注意的是,泰族人民無論男女自幼均取有「小名」暱稱的習俗(此點類似古代中國人取用「乳名」的意義),目的為簡化冗長的本名發音或增加親暱感。男性小名常使用「黃」、「綠」、「紅」等顏色名,「獅」、「虎」、「象」等猛獸名或「鼓」、「箏」、「琴」等樂器名;而女性則常喚以「橘」、「瓜」、「菜」等蔬果名,「蝦」、「蟹」、「魚」等漁產名或「鳥」、「鴨」、「鳳」等禽鳥名。同時,亦有不分男女性別,採用「數字」或「大小」作為「小名」之例,其目的是代表個人出生排序及身形樣貌等特徵。

姓名除了具有標識個人身分的功能外,更深具追本溯源及宗親血緣的連結關係,是一種跨世代的歷史傳承,也是一種跨文化的精神表徵。現今多數泰國人民在西化風潮及外來移民的影響下,對於「姓名」的取用已與華人類似,會參照泰式「姓名學」邏輯,審酌考量所用字母、字數,並配合生辰、生肖等運勢,採取趨吉避凶、招財納福的原則命名,使得原本「有名無姓」的傳統風俗,因跨文化傳播的擴溢效果而徹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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