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稅務 內閣批准轉讓定價法修改草案 德勤Deloitte建議納稅人備妥轉讓定價文件

看見泰國編輯團隊

2018年1月3日泰國內閣批准了轉讓定價法(Transfer Pricing law)的修改草案,該法案旨在防止關聯方之間透過轉讓定價進行避稅,修改草案是基於2017年7月泰國稅務局(The Revenue Department, TRD)舉辦公聽會後而提出。

草案修改的主要項目

1.關聯方若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轉讓定價報告或證明文件給評稅官,提交的內容資訊不足又無正當理由時,評稅官可以依法開罰。

2.賦予評稅官調整收入與費用的權力,使企業的稅務計算達到合理的狀態。

3.依照稅務局長的指示,在每個會計期間對關聯方準備的企業關係報告,以及雙方的交易明細進行管理,報告需要於規定時間內提交給評稅官。

4.經由稅務局長的批准,評稅官將有權要求公司或法人單位提交分析關聯方交易明細的所需文件,該報告須於稅務局長發出聲明5年內提出。

5.在每個會計期間,低於部長法定(the Ministerial Regulation)金額,但不低於3000萬泰銖的公司或法人單位不需要準備企業與關聯方的關係證明文件與雙方交易明細。

6.關於轉讓定價法的生效日期,財政部與國務院將會進一步討論,由於初始法案於2017年1月1日啟動,但是該會計時間已經過期且不應追朔既往。

7.一但轉讓定價法生效日期確定,該草案將會送交國會進行頒布。

8.目前修改草案尚未公布。

稅務局對於轉讓定價法公聽會的回應

稅務局對於評論與建議表示歡迎,並於2017年年底在網站上公布部分民眾評論與官方回覆。從2017年6月20日至7月7日期間,稅務局總共收到49則來自私人組織的建議,其中有44家企業認同轉讓定價法可以使稅務稽查更透明,減少轉讓定價的爭議,防止利潤從高稅率國家向低稅率國家轉移並避免雙重徵稅等。

稅務局對公眾建議的重要澄清

草案71bis第一段:轉讓定價調整

當評稅官根據草案71 bis對關聯企業的收入及費用進行調整時,如果交易雙方均在泰國,收入及費用的調整應由雙方企業同時進行。須注意僅評稅官有權進行納稅調整,納稅人不得自行調整。

除上述調整外,修正草案也包含轉讓定價法的相關次級法規的調整。

轉讓定價法修改草案並不影響造成納稅人的增值稅。

草案71bis第二段:關聯方的定義

稅務局收到的很多回應是關於採用持股比例判定是否為關聯方。稅務局澄清,泰國法規與其他國家一樣,持股比例只是其中一個判定條件但並非唯一。修改草案有增加其他條件的空間,以完善法律對於關聯方的定義。在判定關聯方時,實際控制權等普遍接受的條件也將納入考慮範圍,關於間接持股的情況也未來將有更多的規範。

草案71bis第三段:稅金返還

許多納稅人對於政府對於延長稅金返還時間表示擔心,稅務局澄清延長期至60天是為了保護納稅人的權利。一般而言,稅金返還必須於稅務申報日後3年內完成,但修改草案指出,未來儘管3年有效期已經截止,納稅人依舊可以在受到評稅官轉讓定價調整書面通知後60天提交退稅申請,因此是對納稅人權益的保護。

草案71ter第一段:年度轉讓定價揭露

稅務局表示提交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PND50)的同時一起提交轉讓定價報告並不複雜,該文件的資料納稅人應已具備,並不會造成任何負擔。年度轉讓定價報告將會提供稅務局重要的逃漏稅評估依據。

草案71ter第二段:轉讓定價文件

通常轉讓定價文件應在納稅人與關聯方交易時或交易前準備,使關聯方之間的轉讓定價與獨立公司的定價無顯著差異。

儘管如此,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在交易時若發生超過部長法定的收益門檻,可以出示進行轉讓定價的證明文件,不需要準備部長法定的所有文件。只有在評稅官要求時,納稅人才必須在收到通知的60天內提交所有轉讓定價的文件,因此稅務局認為60天的申報期是合理時間。

草案35ter:罰金

若納稅人未根據71ter準時提交報告或證明文件,且沒有正當理由時,納稅人每次將被處以20萬泰銖以下罰金,法律有效期為一年。但稅務局會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不同額度的罰金,具體情況未來將進一步說明,也會根據稅法其他條款進行額外的刑事處罰。

與其他國家相似,稅務局會考慮對於在規定時間內補交所需文件的納稅人給予適當的罰金減免。

Deloitte’s observations德勤觀點

根據法律草案,未來政府將會進行更多的轉讓定價檢查,因為稅務局可以根據與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同時提交的轉讓定價報告判斷轉讓定價風險。更重要的是,當稅務局以轉讓定價不合理為由,而做出納稅調整時,納稅人還可能會面臨其他次要調整,也就是說,除了轉讓定價對所得稅的調整,納稅人可能會被調整相關代扣稅,例如被認定為股利或利息的支出。同時,滯納金也會一併計算。

為管控轉讓定價風險,納稅人應該確保遵守轉讓定價規定,並每年對企業轉讓定價情況進行自查。即時且高品質的轉讓定價文件不僅是轉讓定價年度報告的高效工具,而且可以使納稅人在轉讓定價檢查中處於更有利的位置,減少不必要的風險與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