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近日表示,將以Min Buri監獄作為試點,試行泰國LGBT犯人的特定服刑地點,避免跨性別或者同志在監獄遭到獄友騷擾霸凌。據泰國矯正署(Department of Correction)針對囚犯調查顯示,全泰國30萬名囚犯,其中1%,共4,448名是LGBT人士,包括2,258名女同志、2,156名男同志,以及34名跨性別人士。
泰國司法部常務副秘書長卡西維瓦(Kobkiat Kasiwiwat)本週二(5日),在芭堤雅(Pattaya)的Remand監獄,由司法部監察辦公室以及人權團體共同參訪的座談會後指出,為了保護LGBT囚犯免於受到其他受刑人騷擾,政府需要為他們安置適當服刑地點,Min Buri監獄將初步作為LGBT囚犯服刑的試點。
報導指出,泰國國內外早有許多人權團體向政府請願,呼籲保護獄中LGBT囚犯的權益,尤其跨性別人士(Transgender)更擔心自己在獄中受到其它男性囚犯的騷擾。由於泰國監獄是採認身分證(National ID)資料,跨性別人士通常被送往男監服刑,也因此衍生許多騷擾或霸凌問題。
VT小辭典: LGBT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寫組成。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指涉相關群體,「LGBT」用詞應運而生並且逐漸普及。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重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文化多樣性,除了狹義的指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 另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酷兒(Queer)和/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即是「LGBTQ」。LGBT現今已獲得許多英語系國家的多數LGBT族群和媒體的認同及採用,但用語仍存在不明確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