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觀光暨體育部提議修正部分觀光產業法規(Tourism Business and Guide Registration Act),特別是針對第31條的修正,凡是在泰國提供觀光服務,或協助外籍遊客旅遊導覽的從業人員,必須向顧客收取高於最低標準的費用。
該修正案主要針對「零團費」(zero-dollar tour)所延伸的強迫進店購物問題,以及無照中文導遊,以極低價的方式吸引中國遊客打亂觀光市場。
然而,最低收費標準也可能影響到其他業者,泰國旅遊業工會(Association of Thai Travel Agents)會長Charoen Wangananont表示,旅遊行程通常盡量做到客製化服務,強制訂定某種收費標準,會影響到彈性與效率。同時若該修正案通過,泰國將會是全世界第一個對觀光服務制定最低收費標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