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一直致力打擊貪腐問題,以改善政府效能,目前提案修改組織法關於政黨部分,將貪腐調高刑責,得處死刑。 前泰國民主黨籍總理阿批實表示,針對買賣官位的政客,罪不及死,但支持用各種手段,更嚴厲打擊貪腐。
相關報導指出,泰國某些高層官員,經常將政府職位透過買賣方式交換取得,不僅不利國家發展,也對政府效能產生負面影響,前總理阿批實提醒,應檢視為何貪腐問題持續存在,法律的實際執行也應受到重視。
對於死刑的看法,政府高層則有不同態度,泰國國家立法會(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副主席Peerasak Porjit上週表態不贊成死刑。 但憲草委員會主席米猜(Meechai Ruchupan)日前針對目前憲法公投後,表示為嚇阻貪腐人士涉入泰國政治,相信死刑有嚇阻政客買官效果,組織法關於政黨的修改提案內,會針對政黨貪腐人士提議處死刑。
米猜補充,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會針對貪腐檢舉進行調查,而目前草擬的組織法修正案,若通過後,針對買賣官位的貪腐政客,死刑將可能取代現有肅貪法(anti-graft legislation)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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